汪劲指出,新环保法2015年1月1日实施后将有许多硬性、刚性的制度和措施生效,比如连续两次、三次超标排放,有关司法解释的适用将相应增加,这些给环保部门、公安、司法机关、地方财政都将带来很大压力。
同时,管理职能存在交叉问题。去年以来,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分别建立了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在目标措施制定、重污染天气共同应对等方面开展了有益的尝试,但现行大气法只提到城市空气污染的防治,未涉及如何解决区域性大气污染问题,导致行政辖区各自为战,难以形成治污合力。
节能环保产业以年均15%以上的速度快速增长。三是加大处罚额度,提出双罚制的处罚原则和按日计罚的处罚方式。环境保护部相关负责人说。记者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日前召开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了解到,此次执法检查与此前相关检查的情况,将为《大气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大气法)的修订提供现实参考。此外,现行大气法还存在管控的大气污染因子单一、排污许可证制度不完善、缺少对重污染天气的应对要求、涉气违法问题调查与取证难、对环境违法没有震慑性等问题,已经不能适应当前严峻的大气污染防治形势需要。
环境保护部相关负责人也在会议上表示,应大幅提高违法成本。除国务院出台的配套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之外,又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200多项环境标准、技术政策、导则和规范等,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标准体系逐步完善。三是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行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重点任务部门分工方案,有关部门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十条》的实施细则,与各省(区、市)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四是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者严格实行赔偿制度。一是加快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评估标准、指标体系和管理规程,充分体现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之中的理念,引导已命名的生态建设示范区向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过渡。五是推进区域协作机制。
总的来看,全国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减排进展超过预期,氨氮减排进度与时间进度基本同步,而氮氧化物后两年减排任务艰巨。周生贤表示,2014年确定的年度减排目标任务是: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分别比上年减少2%,氮氧化物减排5%。
新增87个城市具备PM2.5监测能力,于2014年1月起发布监测数据。安排6.4亿元支持12个重点城市燃煤锅炉烟尘治理。中央财政设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013年安排50亿元支持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治理项目,2014年安排项目资金100亿元。六是强化各项保障措施。
四是组织开展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情况评估,总结经验模式,组织宣传推广,充分发挥示范区示范和引领作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的台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已成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有效途径。严格考核各地总量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对完不成任务的,加大问责力度预计至2016年底,广州使用管道燃气的市民达七成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2年降低20%以上,11个工业园区完成集中供热。
其中,至2015年底前,广州将完成10台30万千瓦以上的燃煤机组的超洁净排放改造。但除了二氧化硫达标外,二氧化氮、PM10、PM2.5等三项指标均远未达到国家空气质量标准。
广州市环保局局长杨柳表示,当天通过的方案目标是,至2016年底前,广州环境空气中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将全部达标,PM2.5年均浓度、PM10浓度将较2012年分别下降20%、10%。经广州市政府5日下午公布该市《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工作方案》,提出至2016年底前,PM2.5、PM10的年均浓度分别降至47微克/立方米、66微克/立方米以下,达到广东省环境质量控制目标。
PM2.5是指空气中直径小于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是造成灰霾天气的元凶之一。2011年底中国首次制定PM2.5的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年均浓度35微克/立方米以下为优。根据该方案,广州针对工业、机动车、扬尘、油气等四大污染源制定了10大预防行动57条具体措施,3000多个具体项目。全部挥发性有机物及有毒气体排放污染企业完成治理并实现达标验收,三分之二成品油码头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完成60%企业的治理及达标验收工作。基本淘汰15.5万辆黄标车及老旧车辆,并完成1万辆新能源汽车的推广使用。
据了解,2013年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为260天,达标天数占总天数的71.2%。PM2.5自动监测站点将达到50个左右
根据该方案,广州针对工业、机动车、扬尘、油气等四大污染源制定了10大预防行动57条具体措施,3000多个具体项目。PM2.5是指空气中直径小于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是造成灰霾天气的元凶之一。
据了解,2013年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为260天,达标天数占总天数的71.2%。完成60%企业的治理及达标验收工作。
全部挥发性有机物及有毒气体排放污染企业完成治理并实现达标验收,三分之二成品油码头完成油气回收治理。PM2.5自动监测站点将达到50个左右。预计至2016年底,广州使用管道燃气的市民达七成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2年降低20%以上,11个工业园区完成集中供热。但除了二氧化硫达标外,二氧化氮、PM10、PM2.5等三项指标均远未达到国家空气质量标准。
基本淘汰15.5万辆黄标车及老旧车辆,并完成1万辆新能源汽车的推广使用。其中,至2015年底前,广州将完成10台30万千瓦以上的燃煤机组的超洁净排放改造。
经广州市政府5日下午公布该市《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工作方案》,提出至2016年底前,PM2.5、PM10的年均浓度分别降至47微克/立方米、66微克/立方米以下,达到广东省环境质量控制目标。2011年底中国首次制定PM2.5的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年均浓度35微克/立方米以下为优。
广州市环保局局长杨柳表示,当天通过的方案目标是,至2016年底前,广州环境空气中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将全部达标,PM2.5年均浓度、PM10浓度将较2012年分别下降20%、10%据世界银行[微博]最新统计,中国每年仅空气和水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就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的8%至12%。
因此,业界普遍称其为史上最严环保法。其二,地方政府间的政绩锦标赛,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关键性的变量,而围绕这一变量,近年来较为可喜的变化是,GDP至上的政绩考核体系开始逐渐被弃用。具体分析如下:其一,粗放式增长模式的成因,无疑是资源价格过于低廉,而导致这种状况的根本原因,则在于我国资源产权界定不清,无论在土地、水流、矿产、能源还是环境污染等方面,均未建立起真正反映稀缺程度以及与成本相适应的价格形成机制。不过新环保法待解难题依然巨大,因为从根本上来说,中国的生态恶化源起于粗放式增长模式,而这种模式又是由多重因素共同驱动并一路强化所致,其中有些因素根系之深、纠结之广,绝非一部环保法所能根除。
基于形势所迫,新环保法相比修订前尤为注重实现该收的能收得上,该罚的能罚得到,该管的能管得住,该停的能停得下,该关的能关得了,该治的能治得好。倘若这种价格扭曲不能被彻底矫正,市场主体在收益递增现象的约束下,很难实现绩效性制度变迁。
中国连年高增长的成本支出,因环境污染而比世界平均水平高出6%。但由此接踵而来的新问题则是,政府政绩所应涵括的经济发展、社会公正、环境保护等之间的关系,必然需要长时间的摸索才能逐渐形成期待中更合理的均衡。
史上最严环保法不严不足以应对日趋严峻的现实挑战,因为这种挑战哪怕仅仅按经济尺度来衡量,其倒逼下的压力也已经大到全社会无力继续承受边缘。该部新法规定对违法排污企业无限期按日连续处罚,罚款上不封顶,同时建立黑名单制度,将环境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等等。